安乡:严管船舶污染 守护“洞庭清波”
安乡地处湘鄂边、洞庭北,境内5条河流纵横,通航水域达272公里。安乡港作为该县综合交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宗物资交流的重要纽带。近年来,随着航运物流业的发展,安乡港货物吞吐量逐年增加,水域环境污染隐患逐步加大。为切实守护好这一江碧水,该县始终坚持“水韵安乡·绿色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多管齐下开展船舶水污染物回收处置工作。
打造硬件,夯实水污染物回收基础。立足县域船舶水污染整治实际,斥资80万元新建1艘船舶垃圾收集转运专用船,开展船舶污染物分类收集;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利用县渔政码头,实现原有渔政码头与港口船舶垃圾收集点共用;投入60万元,及时添置水污染物回收处置设备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极大满足港口船舶垃圾分类收集要求。此外,该县每年还投入150万元,对港口船舶污染物实行免费接收处置。
科学监管,闭环水污染物处置管理。建立联合运行监管机制,根据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及残油等不同处置要求,分别由三家具有转运处置资质的公司对船舶水污染物进行分类处置。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分解监管任务,具体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环节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物及其预处理产物上岸后转移、处置监管,实现水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闭环监管。加快推进“船E行”(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单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使用,完善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信息收集,动员辖区运输船舶按规定注册“船E行”。截至目前,所有运输船舶全部完成注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环卫等多部门稳步推进监管信息登记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监管的信息闭合,切实提高了联合监管效率。
深化服务,精准对接水污染物转运需求。结合党史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该县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所有船舶登记造册,核准具体信息。公开公示船舶污染物接收电话,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微信群,由专人接收信息、传达派单,采取“船舶主动将污染物移送至污染物处置码头+接收船上船服务”的收集方式,实现污染物点对点接收。这一便民举措获得了船舶业主们纷纷点赞。“有时工作太忙了,上门服务真的是极大方便了我们,太感谢了!”从事船舶货物运输工作的谭先生说道。
据悉,安乡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已正常运行1个多月,顺利接收排污船舶93艘次,接收转运处置水污染物4.37吨,其中生活垃圾1.6吨,污水1.92吨,废油0.85吨。下阶段,该县将进一步提升船舶污染接收处置服务水平,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收集企业考评监督机制;创新宣讲形式,加强教育培训,普及船舶污染物分类处置知识;大力开展“船舶防污染”、“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排污行为,继续为洞庭湖区一江碧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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