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胡丘陵督查水上交通安全
12月11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丘陵在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督导检查。胡市长一行深入市城区大西门渡口、桃源县孔家河渡口和剪市镇中巷口渡口等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一线,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以及签单发航和乘客穿拿救生衣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胡市长一行每到一处渡口,都详细询问了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及运营情况,并谆谆告诫现场管理人员和签单员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制度,确保渡运安全。最后,胡市长对陪同的市安监、交通、地方海事和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要求:目前正值冬季,气候条件恶劣,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难度加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是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的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在春运前要全面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严厉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认真汲取桃源“11.12”水上沉船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技科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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