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大举措”抓客运站场环境整治
为确保客运站场整洁、卫生、舒适、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舒适、安全、和谐的乘车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石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处“三大举措”抓客运站场环境整治。
一是实行包干责任制。全处组成了4个工作组和1个督察组,工作组分别由处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人员下到汽车南站、汽车东站、中心站、楚江汽车站,督导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每天对包干负责的站场进行一次保洁巡查;督察组由局长张庆政带队每周对4个工作组及站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2次督查。各客运公司每天安排一名专人在车站内对本公司车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为强化推进环境秩序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县运管处与汽车站场、客运企业签订了责任状,企业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与门面业主签订门前“六包”责任状,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实行奖惩机制。县运管处对公司、车辆进行严格的督查检查,并拿出20000元作为奖励基金,年终根据考评结果奖励给优胜企业。同时,按照县委要求,欣运公司向运管处缴纳保证金10000元、三和公司向运管处缴纳保证金8000元、其他公司各向运管处缴纳保证金5000元,年终考评时,如没有扣分,原额返回。如扣分,保证金按扣除后余额返回,严格按《石门县城乡环境秩序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石门县交通运输局易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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