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2011年、2012年取消和免征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取消和免征了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0月1日 起,再次取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体育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18个政府职能部门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内人士预计,此次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相关企业和个人每年可少缴费数千万元。
这次取消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涉及群众个人负担的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技校毕业证书等证书工本费、在职培训费、就业前培训费;财政部门收取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费、注册会计师年检费、注册评估师注册登记费、注册评估师年检费;公安部门收取的门(栋)牌工本费;司法部门收取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册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护士执业证工本费等。
涉及企业负担的主要有: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公开发行报刊核验费(含换证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四证)工本费、道路运输证(含教学车辆证)工本费、客运标志牌工本费;质监部门收取的铁路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汽车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化学清洗许可证费、水质监测许可证费、锅炉房设计图纸审查费;人防部门收取的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收取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成本费等。
物价部门要求,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物价部门将把此次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此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稿源:常德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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