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再出重拳
日前,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常德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个严禁”、“三个一律”规定》的通知(草案)。
“六个严禁”为:严禁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对企业索、拿、卡、要、报;严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严禁违规有偿服务加重企业负担;严禁影响和损害项目建设环境;严禁违反《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其中严禁规定的情形有22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三个一律”即:经监察机关初核属实的,一律对其直接责任人先停职,再调查;经监察机关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照《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与损害经济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中相应处理方式顶格处理;凡发生了损害经济环境案件的单位,一律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
稿源:常德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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