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码头渡口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新码头渡口位于安乡县焦圻镇与澧县官垸乡之间,距离安乡县城约50公里、距离津市约 20公里,跨松滋河中支,该航道属季节性通行航道。安乡焦圻镇群众出行到县城中途需经马坡湖汽车渡口,到津市经夹夹大桥有近 50公里 路程,但如果在新码头过河到津市可缩短里程近 30公里 。为节约时间与路程,渡口安乡岸群众就选择在新码头过河,其农业生产资料、水产品、建筑材料等也经此渡口往来运输。
据当地百姓不完全统计,在此过河的车辆高峰时每日可达200多台次,大部分为小轿车、面包车及小型货车,但没有通行客班车。渡运车辆的船舶有时是客渡船,遇到重载货车时使用汽车渡船。该码头由于受投资资金限制,各项硬件设施条件达不到开通汽渡的条件,故属于非法汽渡。
针对该渡口多年存在非法渡运汽车现象,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澧县政府、安乡县政府每年都会多次组织相关方面采取“堵”和“守”的方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均收效甚微。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车德斌现场调研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把新码头非法汽渡安全隐患整改当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多次派人现场调研和实地踏勘。8月13日下午,车德斌局长又亲自带领常务副局长陈柏枝、工会主席彭德友及市地方海事局负责人,深入新码头渡口进行现场调研,并召集两县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邀请两县乡政府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召开现场会。会议明确,由澧县政府负责,尽快启动新码头渡口改造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竣工;市交通运输局承诺澧县人民政府,通过向上级申请或自筹解决新码头改造资金80万元;由安乡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对现有26名渡船业主进行整合,组建经营实体,渡船升级改造及维护由经营业主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两地政府和经营业主,海事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柏枝指导工作
各县、区领导汇报工作(组合图)
(供稿:办公室 王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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