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查处一起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违规行为
7月30日,因违反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津市交通运管部门向当事人黄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当事人。
7月21日晚10点,交通运管部门在S233工业园路段执行公路治超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J002**的货车,在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和扬撒的情况下,满载袋装水泥进行道路运输,违反了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货物装载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据《行政处罚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 7月31日 ,当事人黄某缴纳罚款1000元人民币。
今年来,津市交通部门积极响应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精心部署,落实措施,不断加大对道路运输违规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以高压态势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津市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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