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积极探索公路货运“治超”新模式
安乡县地处我市湖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该县大力实施干线公路改造、农村公路通乡和通畅工程,公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08年底,该县公路通车总里程为1610.6公里,其中:二级公路58.7公里、三级公路154.6公里、四级及等外公路1397.31公里,四级及等外公路占全县公路通车里程的86.8%。特别是公路沿线桥梁、渡口密布,但大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县公路桥(涵)设施500多座,大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建设的公路农用桥,其中58.6%的桥梁属危桥。尤其是去年以来该县多个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如常岳高速公路的启动建设等,使该县货物物流量迅速增长,公路货运超载超限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公路路面、路基等损毁严重。
鉴于安乡县公路桥梁等级差、负荷重的现状,为防止该县公路、桥梁建设的成果毁于一旦,消除安全隐患,去年10月以来,安乡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路“治超”专项整治活动,探索出了公路货运“治超”新模式。
1、坚持依法治超。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亚博足彩app: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湖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亚博足彩app: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该县的工作实际,强力推进治超工作。
2、整体联动治超。该县县委书记亲自挂帅任政委,县长亲自坐阵任指挥长,交通、交警、公路、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成立县“治超”工作指挥部。抽调县公安、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精干人员50多人,组成了治超联合执法大队,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采取24小时全天候流动巡查的方式,在省道、县道进行流动治理超限超载。其中S306线石龟山入境处路段新设标准地磅一座,以县公路局为执法主体,分三班,每班9人(带班领导1人、公路局6人、公安1人、交警1人),采取两班倒强力治理超限超载;S302线以县交警大队为执法主体,每次巡查人员3人;县道以县交通局为执法主体,重点负责荆八线、鲸沙线、理七线,分两组,每组7人,其中公安、交警各1人。明确分工县公路局、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上路流动巡查执法;县公安局、交通局的执法人员负责组织人员卸货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3、强化宣传治超。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等宣传平台,在省道S306、S302、县主干道及出入境重要通道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对经营业主和货运司机发放《致司机朋友的一封信》2000多份;电视台专题制作一期公路治超“新闻聚焦”节目,并多次对治超工作的现场进行报导;在主要桥梁、渡口增设标识、标牌30多处;定期编发治超工作简报7期。通过大规模、多渠道宣传,全县治理超限超载的政策逐步深入人心。
4、健全网络治超。按照政府牵头、部门为主、群众参与的办法,组建了县、乡、村各负其责的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网络。明确规定省道由县公路局负责,县道由县交通局负责,乡村道路由乡村负责,重点突出省、县、乡道路以及防汛大堤超限超载的治理,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体系。
5、严格纪律治超。对所有参与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的54名工作人员,首先明确规定这项联合执法,对超载超限车辆一律只卸货或劝返,不收取任何费用和罚款。并制定了《上岗执法交接班制度》和《执法人员行为守册》,坚持做到严格管理。特别是对S306路政巡查执法人员作出了严格的纪律规定:交接班必须准时,不得迟到、脱岗;上路执勤必须整齐着装,亮证执法;执法检查必须依法依纪,逐台登记;每次路政执法必须保证4人以上(不含卸货场地),否则将给予经济、党纪、政纪处分。目前为止,所有工作人员都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没有发生一例违纪违规行为。
6、强化督导治超。坚持每半月县主要领导调度一次“治超”工作,听取“治超”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商议下阶段工作安排。同时“治超”指挥部监察督导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监察局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治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督查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工作纪律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也经常亲临现场抽查指导全县“治超”工作。
通过以上举措,安乡县公路货运“治超”已初见成效。到目前为止,该县共检测车辆10188台次,超限超载2458台次,卸转载车辆1430台,卸转载货物7665.8余吨,劝返1111台。交警行政处罚23人,驾驶证扣分138分,公安机关训诫49人,行政拘留11人。该县受检车辆超载率下降到24%,超限超载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受到了省、市两级的高度肯定。
(安乡县交通局 丁继红)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