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出租车可领燃油补贴啦
摘抄常德日报消息:7月29日从市城区公共客运管理处获悉,市城区从事公共客运的出租车、公交车经营者现在可以领取2009年下半年的燃油补贴了。
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财政对市城区公交车补贴金额为630.63万元,出租汽车补贴金额为260.21万元。此次燃油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出租车按2310.92元/台(白班1270.92元/台,晚班1040元/台)补贴;公交车按13078.18元/标台补贴。
市城区公共客运管理处要求,出租车补贴必须发放到白、晚班司机手中,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抵扣;发放时必须由企业财务人员和负责人进行核实发放,市客管处将进行督导检查;公交企业发放资金明细表须附每台车行驶证的正、副证复印件,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必须对核发对象验证登记,企业财务人员负责资金核发,领款人必须亲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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