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集中开展营运船舶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辖区船舶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当前营运船舶标志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或缺失等问题,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津市地方海事处以“严格执法、以人为本”的海事管理理念,把安全教育和引导整改作为主要工作思路。采取对航行、停泊、作业于津市港通航水域的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吃水标尺和未安装船名灯箱的船舶实行检查性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船舶,一律不得签证放行。对整改确实存在难度的船舶在其《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和《船舶签证簿》中签注“限期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规定又拒不整改的船舶,海事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黑名单”制度。
截止10月底,津市海事已经整改营运船舶100多条,整改率达到90%。
(津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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